2018.06.22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的通知》,决定以港口智慧物流、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等方面为重点,选取一批港口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建设,着力创新以港口为枢纽的物流服务模式、安全监测监管方式,以推动实现“货运一单制、信息一网通”的港口物流运作体系,逐步形成“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体系。
据悉,示范工程的主要工作任务为推进港口智慧物流建设和实现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与监管的智能化。通过创新港口物流运作模式,推动“互联网+”港口应用,探索电子运单、网上结算等互联网服务新模式;推动北斗系统在港口生产和物流中的应用;发挥各地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鼓励在港口物流上下游产业链有机结合、信息与技术业务融合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港口智慧物流创新。同时,建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与省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创新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与监管模式。
此次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的申请条件包括: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信息化基础条件好;实施方案明确,概念清晰,创新方向明确,符合管理需求,并具有充足的配套资金保障。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企业根据示范任务编制申请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遴选后,于2017年4月底前报部水运局,每省(区、市)原则上推荐1个示范申请工程。经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的示范工程项目名单将于2017年5月底前公布。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跟踪督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示范工程验收。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