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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物流 让“小散户”链接“大市场”

6月5日,柯桥区农村电商配送中心启动仪式在福全街道富强村举行。这两天,平水镇祝家村村民王美珍的网店,订购干菜产品的单子源源不断,生意也如同气温一般,迎来了又一波热潮。“全国各地都有客户,干菜下饭味道好,天南海北都喜欢。”王美珍最近在琢磨“直播”卖货,谈起电商物流,她兴高采烈。靠山吃山。但在以前,“山民”要把“山宝”带出山区却颇为不易。王美珍说,自己卖干菜少说也有毛廿年,由于地处山区,以前车路不通,她的干菜产品一直都是在村里市场及周边集镇销售,由于同类产品多,因此销量不太好。在乡镇工作人员的推荐下,王美珍加入了新供销的电商平台,在家里动动鼠标就能拓市场,每年的线上销售就有近20万元,还申请了“淘口香”商标。如今,村里建起了电商服务网点,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也马上辐射山区。“有了高效便捷的物流配送,估计线上的销量还会往上涨。”王美珍畅想着,脸上是藏不住的笑意。为了打通农村电商物流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我区积极构建以商品供销网和物流配送网为基本支撑的新供销城乡商贸流通体系。2018年年初,在福全街道富强村成立全省首个农村电商配送中心,实行“机场模式”运营,实现物流同仓、同车、同网、同配,进一步提升农村物流配送效率和质量,加快推进农产品进城。在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南部山区的“稽南山宝”、平水的农家干菜、安昌的手工香肠,以及其他农特产品打好了大大小小的包裹即将发往全国各地。“这些快递每天是从镇、村电商网点收集上来的,从咱们这儿统一发走。”民升物流配送中心负责人杨登强说道。值得注意的是,从这个中心仓里配送出去的商品,不再按品牌或商家分流配送,而是按货物的目的地集中配送。中心仓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140亩,规划预留了农产品检测中心、冷库、农村电商基地等,可解决农产品上行的生产、包装、推广、储存等后顾之忧。与此同时,为了更好服务小农户及农村便利店,我区还以“万村千乡”农村网点为依托,搭建农产品商贸流通体系。截至目前,全区300多个村居已建成511个电商服务网点,实现本地村级电商网点全覆盖和农产品快速集约配送。本地农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以零门槛入驻平台,并得到免费专业培训,最大程度上让农户分享平台发展成果。目前本地商家入驻新供销平台已达到110多家,2018年,通过平台销售的农产品达到2200多万元,为本地企业和农民创造利润200多万元。“以前,我要定期骑着三轮车去进货,如今在自家小店的电子屏上,动动手指就能下单,配送物流车在48小时内就能送到。”平水镇东桃村便利店的店主莫阿姨说。通过“物流+”,“小散户”链接“大市场”,“小投入”换回“大收益”。据悉,接下来,我区还将进一步增加农村电商物流功能,力争将配送中心打造成覆盖全市的物流集散中心。“我们也将积极探索快递+,物流与电商、商贸企业之间交流合作。”区供销社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有货运需求的企业也可以租用“航线飞机”或者租用“飞机座位”,实现农村电商物流与其他业态的集约发展。(来源:浙江新闻)

2019/09/18 MORE
智慧物流,开启连云港新航程

作为江苏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中唯一拥有海港的片区,位于“一带一路”交汇点,“物流”对连云港而言意义深远。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和产业的智能化升级,智慧物流必将成为“密钥”之一。9月10日,以“同绘陆海联运通道新蓝图,共享一带一路倡议新机遇”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在连云港开幕。连云港市委书记项雪龙在致辞中表示,将以国际物流为纽带,深化“一带一路”全方位交流合作,并以自贸区建设为新起点,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一键发货、“物联”集装箱、海运沿线“千里眼”……在连博会展览区记者看到,港口、企业、园区已开启“物流转型”的生动实践——技术“加持”、服务“赋能”,各个“运输要素” 互联共享,每一次“抵达”都精准可控,智慧物流正为“走出去”赢来更广阔天地。智慧物流激发枢纽新动能9月的中哈基地,繁忙而有序。整齐的各色集装箱,喷涂着“KTZ”“国际物流”等标志;50米的龙门吊“行云流水”般地重复着抓取、装卸的动作……“来自哈萨克斯坦的货物通过铁路自动化装卸系统,被快速转运至港口,运往世界各地。1个人远程就能操作3台龙门吊,1~2分钟完成一个集装箱的装卸。”中哈物流合作基地机械队副队长钟翔信心满满地说,以这个速度,1天完成4个以上中欧班列,完全没有问题。信息化陆海联运通道、中欧班列运输全程无纸化……中哈物流只是连云港“智慧物流”转型的一个缩影。“智能化、链条化、平台化正成为连云港布局智慧物流的关键方向。物流已从配套、保障的产业,逐渐变成基础性、战略性的先导产业。”连博会现场,连云港市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自贸区”建设的推进,“物流”对于资源整合、流程优化的价值日益凸显,成为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一环。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连云港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2221.6万吨,同比增长3.8%。其中外贸吞吐量完成6025.91万吨,集装箱完成241.28万标箱,同比都有不同程度增长。“连云港港口采用各种物流运作模式,包括跨境、跨行业、多元化和多种运输模式,应用节能技术、创新物流,极大地提高货品过境潜力。”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弗拉基米尔·诺罗夫在连博会峰会现场谈到,作为大型国际集装箱港口,连云港港口面向上海合作组织在内的许多国家提供智慧物流、仓储服务,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港口达成合作,并建立60多条定期海运通道。打破企业、行业壁垒,实现区域、领域上的布局,是智慧物流下一步的发力点。中国货代协会会长赵沪湘表示,国际货代是物流行业的中坚,江苏是我国货代行业排名第五的龙头省份。他建议,连云港要抓住机遇,加快推进行业创新,开发新型物流产品,推进中欧班列的提单“电子化”、货币结算“数字化”,实现跨行业的物流“协同化”。新技术推动构筑现代物流生态圈“智慧物流”已逐渐成为智能化设施设备与物流深度融合的产品,具有全面感知、可靠传输、智能处理、高效透明、信息对称的现代物流“生态圈”正加速形成。“空闲?修理?还是状态完好?30多台套机械设备情况一目了然。”连云港远港物流总监洪菲向记者展示智慧物流显示屏。她介绍,去年起公司上线自主研发的物流管理系统,对港口物流车辆智能管控。驾驶员扫码,系统智能验证相关条件合格后,柜门自动打开,驾驶员才能取走钥匙,开始一天的工作。“公司正计划将机械设备加油也通过微信扫码纳入智能管理系统中。”洪菲表示,技术创新,降低了人工成本,大幅提升物流运输设备的管理水平。铁矿石、煤炭、红土镍矿……不断从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等全球各地汇集,并经由连云港港口,通过海铁、海河、海公等多种运输模式发往全国各地。上合物流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园区研发上线“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放给园区61家企业,实现园区内海河联运各项“物流数据”的获取、流动,不仅可以帮助企业“一键下单”,还可以把非常分散的、小规模的需求,瞬间集合成大规模的需求,调动运力,提升物流效率。在吉尔吉斯斯坦展台,讲解员向记者展示他们自主研发的Ooba系统。“系统可以‘接入’淘宝、天猫等各类中国网购渠道。”购买、转运、送达,都可以在线完成,物流“信息化”让贸易往来更便捷。精细化催生更多物流新场景连云港气象台与南京信大气象科技公司联合开发的“连云港‘一带一路’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在连博会现场签约应用。连云港气象局服务处处长范从勇介绍,这套气象系统将成为“一带一路”物流标杆项目,可以向各个物流枢纽地推广。“这套系统开启气象‘千里眼’,首先为连云港港区、霍尔果斯、哈萨克斯坦东门3个物流园区提供铁路多节点、全过程的精细化气象服务。” 范从勇介绍,系统将根据铁路运输的特点,重点关注“侧风”预报,数据实时传输给在途各个站点。此外,连云港至日本长崎、韩国仁川以及新加坡的3条“海河联运”也成为“物流气象”预报重点,海风、海浪、水位等关键数据“实时在线”。方寸大小的“集装箱”贴上物联识别码,可全流程追溯,还可提高运输准确率。记者从会场获悉“互联网+”集装箱的新成果——在全国率先攻克了新出厂集装箱箱号数字相近、容易被智能识别误判的难题,提高了理货准确率。“它将人工理货方式中核对箱号、输入箱号、查验箱体残损、确认贝位的过程,由智能化的三个模块即信息采集模块、信号转换模块、验残模块去实现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 连云港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智能理货系统实现了对集装箱装卸、运输的可追溯,此外,1名理货员从承担1条作业线,变为同时承担3条作业线理货,集装箱智能理货系统正代替人工进行更为精确的理货作业,工作效率提升了3倍。物流是一个尚未有效整合但市场潜力巨大的行业,在向“智慧物流”转型中面临机遇和挑战。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智慧物流对于连云港进一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议通过“新技术”的力量,打造绿色智慧物流产业的生态圈,推动更多绿色、智能、现代物流场景的落地实现。本报记者 王梦然(来源:新华日报)

2019/09/17 MORE
两项物流国家标准发布

2019年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批准发布<针叶树锯材>等501项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9年第10号),正式发布了501项国家标准,其中包括《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 24616-2019)和《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GB/T 37922-2019)两项国家标准,这两项标准将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 24616-2019)国家标准为修订标准,标准代替了原《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 24616-2009)和《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 24617-2009)两项国家标准。新修订发布的国家标准以GB/T 24616-2009为主,整合了 GB/T 24617-2009 中对冷冻食品的要求,与GB/T 24616-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包括:(1)增加了术语“冷冻食品”和“物流包装”术语,修改了原“冷藏食品”和“冷冻食品”的定义,(2)在包装方面修改了“包装方案”如包装材料与包装尺寸的相关要求,增加了包装方式、包装作业环境和作业器具等要求,(3)在运输方面,补充或增加了如温控能力、实时监控设备要求等专用设备的要求,在运输作业方面增加了作业清洁、作业区温度控制、作业装载原则、混装、装装码放、在途控制,以及记录的具体要求,(4)在储存方面,修改了对冷库的管理要求,对入库、在库维护、出库等提出了补充要求,(5)新增了全流程的信息追溯管理及要求。标准的制定对于进一步规范冷链物流服务,提升物流企业服务水平,促进物流业的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GB/T 37922-2019)国家标准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中常用的托盘集装单元、托盘、单元货物包装容器、装卸及搬运设备、仓储货架、集装箱及运输车辆的要求。标准选取了GB/T 2934中首推的托盘平面尺寸为1 200 mm×1 000 mm托盘为一个集装单元的物流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其他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可参考使用。标准的制定旨在实现以托盘为集装单元的物流系统,在其堆码、包装、装载、搬运、及仓储过程能够参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将托盘、运输包装器具、装卸及搬运设备、仓储设备及设施、运输车辆与装备等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以单元化、模块化、标准化的形式完成物流的高效运转,从而达到提高物流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增强物流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来源:中物联标准化工作部)

2019/09/16 MORE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9﹞1475号),共有23个物流枢纽入选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附后),其中东部地区10个(天津、上海、南京、金华(义乌)、临沂、广州、宁波—舟山、厦门、青岛、深圳)、中部地区5个(太原、赣州、郑州、宜昌、长沙)、西部地区7个(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南宁、重庆、成都、西安、兰州、乌鲁木齐)、东北地区1个(营口),涵盖陆港型、空港型、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6种类型,区域、类型分布相对均衡,有利于支撑“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实施和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召开现场会、推动建立国家物流枢纽联盟等方式,加强国家物流枢纽间的业务对接、标准协调和信息互联,加快构建联通内外、交织成网、高效便捷的“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作体系,推动形成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框架和基础支撑,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和全国统一市场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抓紧统筹做好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排名不分先后)(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09/12 MORE
物流新装备、法治实践、国际合作……解读快递业中的新关键词

新华社杭州9月10日电(记者 唐弢 黄筱 郑梦雨)9日起,第三届中国(杭州)国际快递业大会在浙江桐庐举行,来自全球20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共谋快递业发展新蓝图。在这片蓝图中,由国际合作拓展而来的“全球化”,物流新装备产生的“智能化”,以及快递企业成长下的“法治化”,开始成为快递物流行业迈向“量质齐升”的新关键词。  物流新装备,智能化成为快递业发展“利器”  智能仓储分拣机器人,一小时内完成约15000个订单的分拣处理;智能图像系统,为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提供数据基础;快递“无人机”,实现在崎岖山路的定点垂直起降和货品投放……  琳琅满目的物流新装备,成了此次快递业大会的新亮点。  “在快递行业,以往依靠眼力、体力的工作,如今正交由机器人操作。”圆通速递副总裁相峰表示,过去几十年,中国快递业依靠商业模式的创新,做到了规模全球第一。如今,在向“智能+”时代迈进的过程中,谁的科技创新越多,谁就占据了快递业竞争的制高点。  当前,中国快递行业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正有力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目前,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已经实现无人化操作,物流行业整体开始了数字化转型。  与会专家表示,从快递科技未来发展趋势来看,与快递业相关的汽车、货运飞机、分拣设备、机器人、无人机等产业链在未来也将获得充足的产能释放。  国际合作,构建全球“朋友圈”  “国际化一定是未来中国快递最大的增长点之一。”中通快递董事长赖梅松在接受采访时的话语掷地有声。  如今,中国快递企业在全球一体化、命运共同体的格局下不断扩大“朋友圈”,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的快递从业者,正把中国带到全球经济共同体当中,他们服务跨境电商,衔接境外物流,构建覆盖“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跨境技术网络,在中国智造与世界生活当中建立新的可能。  近年来,申通快递先后开通了伯明翰、纽约、洛杉矶仓配分拨中心;在美国上市的中通快递,向世界打开了“中国快递”新的窗户;圆通推出“全球闪送”,国际急件最快只需10小时;韵达国际物流服务网络已开通至30个国家和地区。 快递业国际化浪潮的背后,是巨大的国际市场需求。据行业预测,今年中国快递量约为600亿件,其中跨境快递20亿件,仅占整体快递量3%。跨境物流仍然大有可为。  对此,与会专家建议,中国快递企业一方面要积极拓展全球服务网络,夯实中国快递业联通世界的基础地盘;还要深化产业协同,赋能中国快递业联通世界的动力源泉;同时,促进科技创新,构筑中国快递业联通世界的竞争优势。  法治实践,行业内的自我革新  “一个行业需要有自己更严谨的法律规则,才能在新业态下更好地发展。”随着中国快递业的不断发展,以及面向海外的战略需求,快递从业者越发感到一个统一有效的服务标准和管理举措的必要性。  在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副所长郑佳宁看来,平台经济时代下,法律规制是必然绕不开的。对传统快递物流行业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如何来应对,最好的方式就是制定高阶位的法律,来保障快递业创新发展。  另外,很多国内快递企业在走向国际时,对国外快递市场相关法律、政策等缺乏深入研究。比如合规经营、用工规则等,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政策,这必然制约国际市场的开拓。  圆通速递法务总监胡斌建议,快递企业迈向国际化过程中,除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对于快递企业海外投资的相关法规,还需要充分尊重投资目标国的法律、规章,并对该国家、地区整体政治、社会、人文、习俗、环境等状况进行全面调研与评估。(来源:新华社)

2019/09/11 MORE
贺登才:无车承运人新业态全面推广的“行动指南” ——对《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理解

日前,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这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深化道路货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无车承运人新业态经过两年多试点之后全面推广、有序发展的行动指南。《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将对促进道路货运新业态发展,规范行业治理,整合社会资源,深化物流业降本增效,引导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一、《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无车承运人新业态全面推广的客观要求。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在全国开展无车承运试点工作。两年多来,无车承运物流新业态得到快速发展,涌现了一批代表性企业,实现了零散车辆资源的规模化整合和运输业务的集约化运作,有效提升了货运物流的组织效率和规模效应。据交通运输部监测统计,截至2018年11月,229家试点企业共整合社会运力142万辆,完成货运量3.2亿吨,提高车辆利用效率约50%,降低交易成本6—8%,创新改革效果初步显现。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试点企业在实际经营中遇到问题缺乏制度监管;未纳入试点的货运经营者不能取得道路货运经营资质,无法开展相应业务;监管部门也很难有效依法监管,对市场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行业期盼政府部门尽快正式出台法规制度予以规范,明确试点工作后的政策走向。 《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是无车承运人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卫星定位、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货运物流领域加快应用,推动行业数字化变革,成为行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在无车承运人试点的示范引领下,道路货运行业与互联网深化融合,货运物流企业加快拥抱互联网,通过搭建社会化的网络货运平台,整合更多物流资源,再造物流服务模式,提升物流质量效率,探索自身转型升级的新路径。我们可以看到,一批传统货运物流企业依托线下运作优势,积极向线上网络货运经营转型,扩大了业务范围,提升了竞争优势,正在成为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趋势。《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给无车承运新业态吃了“定心丸”,为培育壮大货运物流领域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供了制度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行动。《管理暂行办法》在网络货运经营的法律定位、行业准入、政府监管、行为规范、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监管要求,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行为规范。同时,《管理暂行办法》在鼓励创新的基础上坚持审慎监管、包容监管、科学监管,特别是利用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等“互联网+”政务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并对政府部门政务数据共享提出了要求,有望实现“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的两级监管模式。这些对于创新现代监管方式,完善行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做了有益的探索。 二、《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亮点《管理暂行办法》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问题导向和依法行政原则,通过确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法律定位、经营规范、运营监管、税务合规等事项,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权益,保障安全生产,推动“互联网+”新业态规范快速发展,促进物流资源集约整合、高效利用,引领带动道路货运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个人理解,有以下突出“亮点”。一是明确了“范围边界”。网络货运经营属于新业态,在前期试点中我们借鉴国外经验,称之为无车承运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规制度的出台以及试点工作的推进,政府管理的范围边界逐步明确。为更好地指导行业健康发展,《管理暂行办法》将无车承运人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更准确地界定其概念定义和法律定位,也为行业企业“对号入座”,政府部门“审慎监管”奠定了基础。其中,对于网络平台道路货运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的要求,明确区分了承运业务和信息中介、交易撮合业务的管理边界。既符合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上位法的管理边界,也对当前行业管理中由于边界不清、概念混淆导致的监管难提供了判定标准。二是明确了“管理要求”。网络货运经营是货运物流创新驱动的重要成果,越来越多的货运物流企业希望进入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经营者资质要求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求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同时,《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还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要求,并具备相关线上服务能力。这也是网络货运经营区别于普通货运经营的重要特征。在后续服务规范或配套制度中相信会对“线上服务能力”予以进一步明确。特别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升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与网络货运经营者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并定期将监测数据上传至交通运输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这延续了试点过程中运行监测分析的做法,有助于实现网上网下一体化监管,也对经营者的信息化能力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三是明确了“监管手段”。网络货运经营是“互联网+”货运物流的典型代表。《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鼓励网络货运经营者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定位、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资源,顺应了行业发展趋势。同时,《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也是“互联网+”监管的创新举措。《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传运单数据至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应利用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经营行为进行信息化监测,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指导辖区内地方管理机构基于网络货运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实行差异化监管,这顺应了“互联网+监管”以网管网的监管要求。此外,《管理暂行办法》还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监测数据上传至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并与同级税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有望逐步从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协同监管、“智慧监管”,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四是明确了“经营行为”。无车承运人试点两年多来,由于经营者在实际运营中无法可依,导致行业出现一些经营不规范问题。如,资质认定、法律地位、责任义务、安全管理等方面没有明确界定,对于合规企业正常业务的开展带来较大困扰。《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明确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了网络货运经营者的承运人责任。明确要求经营者应对对实际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进行审查,强化了经营者的查验责任。明确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守车辆装载的要求,强化了经营者的运输组织责任。明确要求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建立健全投诉和举报机制,遵守国家关于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车辆、托运人等相关信息的保密管理。这些经营行为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此前困扰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有利于网络货运经营的合规发展和建立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五是明确了“税务合规”。此次办法由交通运输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进一步规范了网络货运经营相关的税务合规要求。《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网络货运经营者应遵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等扣税凭证,并且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记录和保存相关涉税资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进一步强调了网络货运者的税务合规责任。《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经营者应当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不得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为规避虚开风险,特别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不得虚构运输交易相互委托运输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试点中的税务问题和经验,为规避网络货运经营税务风险奠定了基础。三、关于后续工作的一些想法《管理暂行办法》是在货运物流新业态蓬勃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无车承运试点工作基础之上,《道路运输条例》尚未修订完成的条件下出台的一个部门管理办法。下一步,建议在以下几个工作方面予以重点推进和深入落实。一是抓好已有政策的“落实”。做好试点工作后行业全面推开的过渡和衔接工作,稳妥推进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管理、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严守准入条件,防止不符合标准的经营者进入市场。强化监测监督,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合规经营。此外,在无车承运人试点前后,各有关部门出台了一批支持政策措施。一些政策已经落实,但是仍有一些政策还有待推进。例如,个体运输户经营资质取得难问题还有待解决,建议结合运政系统全国联网时机,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验等“互联网+”政务服务,使用网络货运经营者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便利实际承运人取得经营资质,让经营主体回归“本位”。此外,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实际承运人运输后进项发票的取得、实际承运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取得问题以及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等,还有待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和政府现有手段予以协调解决,切实推动已有政策落地。二是推动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出台”。为全面推进《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亟待完善相关服务规范。如,对于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建议统一认定标准和提交材料,规范操作规程和时限要求。在后续服务规范或配套制度中,明确网络货运经营者在安全生产管理、会员资质审查、接入监测系统、赔付风险保障、客户信息查验、运输过程监控、客户投诉处理和信息保密等制度方面的具体规范和要求。同时要做好相关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保障工作。结合试点经验,建议进一步建立完善省部两级信息监测系统,建立健全网络货运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深化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规范自律。三是强化部门监管的“协同”。网络货运经营不仅仅涉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还包括税务、公安、工信、工商等有关部门。在试点过程中,经营者通过接入省级监测系统上传运单数据,便利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化监测,开辟了“互联网+”监管的新路。建议下一步加强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实现数据互认和联合监管,建立公开透明和协同治理的跨部门监管方式,引领行业治理体系改革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 贺登才  二О一九年九月九日(来源: 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

2019/09/10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