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工作,全面摸清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最新“家底”,准确把握广东省经济命脉,推进广东省交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道路货物运输量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在交通运输部的统一组织下,我省将于2019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货物运输量专项调查工作。 道路货物运输量是反映道路货物运输生产情况的核心指标,也是反映道路货运行业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实物量指标。本次专项调查的对象是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业户。调查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和个体户抽样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运力、运输、财务和能耗四个方面情况,通过道路货物运输量专项调查系统、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和移动端APP由样本业户主动填报,全省调查业户超过3700家,车辆8000辆。 6月中旬,全省召开了2019年道路货物运输量专项调查工作布置会,对专项调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对配套系统使用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和实操演示。现阶段,我省正在进行调查宣传及调查样本确认工作,并选取广州、深圳及阳江三个地市的部分样本实行预调查,以确保9月全省道路货物运输量专项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道路货物运输量专项调查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标准要求高,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加大宣传,同时也期待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完成2019年道路货物运输量专项调查工作。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 作者:林旭坤 )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法律和行政法规对车辆通行费减免都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六类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 · 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 · 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 重大节假日期间行驶收费公路的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除此之外,其它车辆通行收费公路时,都应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 为什么要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减免费范围之外,目前部分省份出台了一些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归纳起来,这些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不得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规定歧视性价格,不得排除、限制竞争等相关规定,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二是需要停车接受人工查验、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三是影响跨省车辆正常交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必须对这些政策进行清理规范。 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的实施主体是谁?计划何时完成? 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的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各地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今后各地是否还可以出台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 为维护全国统一规范的公路收费秩序,确保车辆不停车快捷通行,除落实《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外,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其它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为什么要优化“绿色通道”政策?具体如何优化? 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绿色通道”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面临以下问题:一是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仍然需要停车查验,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影响其通行效率;二是部分省份在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外,又自行增加了一些新的品种,导致省际之间政策不统一的问题;三是跨省通行车辆由分省多次交费合并为在出口一次交费,单次交费金额大幅增加,通过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偷逃通行费的现象将大量增加,扰乱公路货运市场秩序,损害高速公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继续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的同时,将通过优化服务、调整查验方式、建设信用体系等措施,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明确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继续免收车辆通行费。二是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三是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四是建立预约服务制度,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网络或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避免出现先扣费再退费的现象。对未提前预约即进入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费,保护车辆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建立信用体系。对经查验属于假冒或混装的车辆,记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如何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其中,“整车”是指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合法”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即符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为什么要实行预约通行?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全国高速公路将统一实行分段计费、并在进入出口收费站前统一扣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如果不提前预约,将会发生先扣款、待出口查验符合免费条件后再退费的情况。由于退费需要一定程序,不仅会影响用户体验,还会在一定时间内占用鲜活农产品运输业户的资金,增加经营成本。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如何预约通行? 交通运输部将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建设全国统一的预约服务平台,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司机可通过网络(手机APP)或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对未提前预约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仍然可以通行高速公路,但会被提前统一扣费;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办理退费,保护车辆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如何查验运输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为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ETC专用车道驶出出口收费站后,可以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收费站将立即开展查验。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经查验属于混装、假冒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处理。未申请查验的,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出口收费站外广场暂不具备查验条件的,可继续在收费车道内实施查验。 对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等失信车辆如何惩戒? 根据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鼓励诚实守信、合法运输。具体内容是: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并将有关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开;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不断提高其通行效率。 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有哪些变化?何时开始执行?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主要作了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大类,解决了专项作业车没有统一收费规则的问题;二是将8座、9座小型客车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与车辆注册登记分类标准保持一致;三是载货汽车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进行分类。其中,两轴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为1类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的为2类货车;三至六轴货车分别为3类、4类、5类和6类。 目前各地正在对收费系统和收费车道进行升级改造,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测算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执行。 货车为何要改为车(轴)型收费?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为避免车辆“大吨小标”,并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随着我国治超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情况下,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按照车(轴)型收费对不同装载情况的车辆是否公平? 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在合法装载的前提下,同一轴型的货车(尺寸完全相同,行驶速度也基本相同)无论载货多少,对公路资源的占用都是一样的,按统一标准收取通行费具有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也有利于促进公路货运行业集约经营,提高公路运输实载率,提高全社会运输效率。 收费标准是否需要重新核定?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实施后,所有客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都不需要调整。其中,8座和9座的小型客车还将由2类客车调整为1类客车,将减少通行费支出。由于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其收费标准需要相应调整。同时,新增的专项作业车大类,也需要明确具体收费标准。交通运输部已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依法科学测算和调整货车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如何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交通运输部已经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各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开展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测算工作,要求在相同交通流量的条件下,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我们将深入分析研究,强化对各地相关工作的指导,确保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货车改为按车(轴)型收费后,如何强化治超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和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都将全面实行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山西、四川、陕西等省份已提前实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为什么从2020年起单卡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对ETC车辆给予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车辆安装使用ETC,提高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同时降低高速公路运营成本。ETC单卡用户,是在计重收费的条件下,为货车实现非现金支付提供的一种服务方式,只能用于人工收费。考虑到目前各地正在改造货车通行费计费系统,尚不具备全面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收费的条件,交通运输部已经部署各地,在今年底前对单卡用户继续予以不少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继续支持其非现金支付功能;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不得再享受ETC优惠政策。对于这部分用户,我们将组织相关机构为其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继续享受各类ETC优惠政策(包括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来源:交通运输部新闻办)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赴广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研时,先后察看了粤通卡客户服务中心广州水荫路营业厅、广东省交通集团监控中心,详细了解了广东ETC发行、省界站车流、ETC门架系统建设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广东省副省长陈良贤陪同调研。戴东昌指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民生工程。广东积极筹划,部署有力,行动快、措施实、标准高、效果好,为打赢取消省界收费站攻坚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强调,一是要扎实做好工程建设工作,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收费站、收费车道、ETC门架系统等建设改造。二是要做好ETC发行和售后服务工作,建立全方位ETC安装服务机制,赢得社会和公众的充分认同和参与。三是要做好货车通行费费率调整工作,对存在影响公平、需要停车查验的地方性优惠政策全面清理规范。四是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工作方案,多渠道安置相关人员。五是要强化安全和质量管理,抓好施工安全、行业安全、网络安全以及ETC安装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六是要统筹谋划,远近结合,进一步细化、分解和落实责任,切实提升各项工作效率。七是要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取消省界收费站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陈良贤表示,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省政府成立了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接下来,广东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据统计,截至7月21日,广东131个路段单位全部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建设资金筹措和施工图设计,123个路段完成施工图评审,109个路段确定了监理单位,113个路段确定了施工单位,92个路段开始ETC门架工程建设。全省已完成ETC门架基础施工548个,ETC门架钢结构182个,首批6个ETC门架吊装(含2个省界ETC门架)已于7月23日顺利完成。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
8月21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传达学习中央有关会议活动精神,听取关于2019年交通运输工作综合督查情况汇报,审议《关于扎实推进现代化专业救捞体系建设的意见》《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会议指出,开展交通运输工作综合督查是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毫不松懈做好综合督查后续工作,真正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充分运用督查成果,扎实推进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坚持追根溯源,举一反三,从完善制度机制上入手,全面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要建立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事项主体责任,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要有针对性地抓好综合督查本身的整改,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优化方式方法,重点工作要安排“回头看”,最大限度发挥综合督查的作用。会议强调,扎实推进现代化专业救捞体系建设,将进一步提升我国管辖水域和海上重要运输通道应急救捞能力,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及海洋权益、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拓展我国管辖水域特别是重点海域救捞力量有效覆盖,提升内陆深水快速机动救援能力,强化深远海及重要运输通道应急保障能力。要合力打造高质量专业救捞队伍,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安全保障。会议指出,完善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机制,管好用好交通扶贫资金,是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是推进交通扶贫项目有序实施、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要抓好各项措施落地,指导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持续加强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确保完成交通扶贫攻坚任务。会议指出,制定出台《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是促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的客观要求。要以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通过发展网络货运,推动解决道路货运行业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效解决货运经营者在配货理货方面的操心事、运费结算方面的烦心事、税收保险方面的揪心事。要加强监测分析,把网络货运市场运行情况,作为分析判断道路货运市场运行形势和行业降本增效成效的重要渠道。要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货运企业尝到“互联网+”高效物流的甜头。要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为网络货运发展提供保障。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在京部领导,部总师出席会议。部机关有关司局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来源:交通运输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崔忠付8月22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组织联合承办的2019(第八届)中国医药冷链峰会在江苏南京召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出席并讲话,讲话内容如下:我国是世界上医药消费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2010年我国是世界第三大医药市场,2015年就成为了世界第二大医药市场。2019年,是新医改进行的第十个年头,更是相关工作加速推进的一年,从顶层设计上,决定了这一年是医药供应链加剧变革的一年。《中国医药物流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我国医药物流总费用为613.92亿元,同比增长12.90%。统计估算,2018年医药冷链市场规模为2625.53亿元。回顾过去的一年,医药冷链物流领域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政策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要求加强冷链运输贮存质量监管,2016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2017年的《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再到刚刚出台的《疫苗管理法》。政策不断提升医药冷链产品的要求,我国医药冷链在最近五年进入了加速发展时期,无论是技术发展还是企业管理运营水平均得到明显提升。二是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保障得到各方重视。以疫苗为例,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到最近出台的《疫苗管理法》,不难发现,从法律法规层面,已经着重强调对研发生产以及使用方的规范要求。政府、企业以及大众,对于确保医药冷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三是医药冷链产品流通格局基本形成,第三方物流加速发展。目前,以国药、华润、上药、九州通四大全国性流通企业,以及广药、华东医药、南京医药等区域龙头流通企业为主导,多个物流服务商共同服务的流通模式已经基本成形。各个环节的参与方基本就位,社会物流在运输配送环节参与度占比超过一半。四是医药冷链基础设施设备数量持续增长。据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不完全统计,截止2018年底,我国医药物流冷藏库、阴凉库冷库面积总和较上年增长15.87%。2018年我国医药物流冷藏车5060辆,较上年增长30.08%。这一方面得益于医药冷链市场的扩大,另一方面得益于政府、企业对于医药冷链物流的严格要求。在看到积极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应冷静分析,目前,我国医药冷链行业仍旧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物流成本高、标准化程度不高、全流程追溯体系尚未健全、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几个方面。去年,我们就提出过类似的问题,今年我们发现,国家相关政策在追溯方面已经有了相对明确的要求,但具体的执行层面,仍需要指导细则,并且企业端的落地需要有一个过程。受到冷链产品特殊性以及资源整合程度低的影响,物流成本商品损耗仍旧较高。标准化程度不高主要体现在设施设备标准化以及物流服务标准化方面。当前,国内依旧缺乏具有医药冷链专业系统知识的人才,开设医药冷链专业的高校仍旧很少。纵观我国医药冷链市场,未来有以下几点值得大家关注:一是“冷链”市场持续高速增长。受到老龄化、临床研发、疾病诊断等因素影响,医药“冷链”产品市场将会持续高速增长。并且随着对医药产品温度要求的提升,“恒温”产品市场规模不可小觑。二是以生产、终端为基础,进行供应链服务双向延展。医药流通链条的缩短,倒逼各类企业重新思考价值定位,但把握住前端生产和终端销售,始终是变化中的不变。面对新的形势,向研发端,向消费者双向延展,会发现新的市场机会。三是全链条监管、追溯,对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疫苗管理法》已经要求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实行全程电子追溯制度,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疫苗优先实行最严要求后,药品的要求也将迎来,对于物流企业来讲,用专业的服务保障质量是企业生存本。四是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协同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医药冷链物流市场依旧较散,对于单个企业来讲,仓库满仓率、车辆满载率并不是十分可观,仓配资源的整合是降低成本的有效手段。未来,医药冷链市场逐渐走向规模化。五是技术将继续赋能医药冷链物流。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医药冷链物流将会呈现智能化的特点,技术将改变我们传统的“认知”,亦会带来新的突变。(来源: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
《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受到资本市场热烈响应,在8月19日和8月20日间,多只深圳本地股涨停。其中,多只涉及大物流业务的上市公司股价迎来爆发,东方嘉盛更是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在8月20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东方嘉盛对《意见》的意义给予高度评价。“《意见》的提出,相信会给深圳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全方位发展带来极大推动作用,是继深圳划为特区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政策红利,所有的本地企业都会受益于此。”东方嘉盛董秘李旭阳说道。而《意见》对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大物流行业的影响,也引发了市场人士的密切关注。怡亚通董秘夏镔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提出,是要在深圳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供应链体系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之一,对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快速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意见》提出的这一发展战略,无疑对中国供应链产业的发展升级起到领航和推动作用。夏镔认为,《意见》的提出将深刻影响到怡亚通的经营发展。“此前,怡亚通提出‘供应链+生态’、‘分销+营销’等创新型业务战略及发展模式,《意见》中对于‘创新驱动’的方向指导,将进一步支撑公司的自主创新,怡亚通作为行业龙头,也将首先获益。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怡亚通的传统广度业务是基于进出口业务而展开的,深圳地区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开放,将进一步为怡亚通进出口业务打开格局。”夏镔如是说。而东方嘉盛也明确表示,将根据《意见》在粤港澳大湾区作相应产业布局。李旭阳介绍称,东方嘉盛目前在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两块自有物流用地,其中位于福田保税区的华南供应链基地占地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目前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而位于深圳龙岗区的基地也将在今年动工,将打造成集现代物流、高标准仓储、综合运营中心、跨境电商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化智慧仓。“公司将积极拥抱《意见》带来的历史性机遇,继续夯实在大湾区的供应链基地布局,提升服务竞争力。”李旭阳说。《意见》为粤港澳大湾区大物流行业带来的机遇,也获得了相关研究机构的积极评价。华道研究一位研究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作为国内顶尖物流供应链管理的代表性城市,深圳有多家上市公司业务涉及物流供应链,近年来,在国内经济转型、结构调整、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东方嘉盛稳健经营的风格使得公司未明显受到冲击,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公司未来将重点布局大湾区,在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大背景下,公司盈利水平有望进入新的增长通道,当前的估值优势有望得到资本市场逐步认可。(来源:证券日报网 记者:张文湘 图片来源于网络)